期待生活中的执行公平
法律规定了民可以告官,但是,如果一个平头百姓告一个政府机构,或者状告某个代表政府的官员,除了某些特例,他能赢吗?现实告诉我们,这样的官司,民众能赢的概率很小,甚至根本无法立案。当然,碰上司法腐败,有钱而且塞钱的人,跟没钱,塞钱而塞的少的,同样谈不上公平。政府办事走后门的问题,几十年反下来收效甚微:有人好办事、认识人好办事,如果加上贿赂,不能办的事也照办不误;很多违规的工程,都经过一道道的审批;很多贪污受贿的官员,捕前都是先进模范;甚至连众多政府的奖项,也成了不操作就无法中奖的秀,正经人,正经事,在后门面前,没有公平可言。外地人为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做出了巨大的贡献,但一有某些政策需要,比如杀房价和缓解交通,限制的都是外地人。在经济领域,很多官方的工程说起来都是实行招投标制。但执行起来,真正能拿到工程的,都是有来头,有关系的公司。有些公司由于跟某些特定领域的官方结构存在特别的关系,这些领域的工程,基本由它们包圆,每次投标必中。人家报价低,它们报价还高,但就是能中。看手续,完美无缺,实际上全是猫腻。更可怕的是,这些公司中标之后,自己又不做,层层发包下去,最后做的公司,如果是建筑工程的话,往往是马路工程队。义务教育法规定,每个少年儿童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。但这种平等根本难以落实。义务教育阶段,平等都谈不上,高中阶段,就变本加厉。乡里好的老师,基本上都被抽调到县里,而县里又向本县最好的中小学集中。县里好的教师,只要出了点名,往往又被市里吸走。北京城里好一点的中学,就可以在全国挑特级教师。这个过程,可以说没有组织干预,几乎是自然而然发生的,但这样抽血式的抽调优秀教师的现象,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。造成不仅城乡之间,而且大城市小城市之间,首都和外地之间的学校教育资源的差距,越来越大。上面所提倡的义务教育的均等化,在实际中正好相反,越来差距越大。其实,不仅城乡之间,大小城市之间,就是一城之内,各个学校之间的资源差距也很大,而且差距一旦形成,只能越来越大,没有可能缩小。所以,反了多年的择校,操作起来,只能是使民众择校的过程更为艰难,付出的更多而已。由于择校而带来的利益,使得越是好学校,教师待遇越高,因此越是能吸引生源,即刺激人们选择它们。即使在你的日常生活中,不公平也随处可见。中小学,一线教师不如坐机关的人收入高,而特级教师不评则已,一评则向领导倾斜。干活和不干活的,收入差距越来越大。高校里,挂衔的学官,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,没时间做研究,课题却拿得多,拿得大。年轻教师只能给学官做帮工,没名份,也没钱。评职称,不看学术只看关系,谁跟领导好就能上,不好的话门都没有。出门上街,你可以看到特权车随意违规,但无人敢 问。入市炒股,你明明感觉某些知晓内幕消息的人闷声发了大财,却无可奈何。
执行公平来自公民权利意识
执行层面的公平,是最直接的公平。因此执行的不公平也是对人伤害最大的不公平。这种不公平的基础,一个是权一个钱,或者是基于权势背后的身份地位。公平的概念,不能仅仅是概念,也需要尊重的价值和行动的准则。不能只有给人看的时候、上电视的时候,公平才会出现,在日常生活中的不公平不能成为常态。从本质上,要想实现公平,尤其是操作层面的公平,需要在百姓和执行政策层面都要建立公民权利意识。如果我们的社会里的人还不是公民,有权的执行者不是公民,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平头百姓也不是公民,他们在遭遇不公平对待的时候,往往实在无路可走。实际上,没有权利意识的人们也没法享有公平和公正。没有人争权利,只有人找关系,这样的社会很难说会形成一个公平的社会。